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
(略)卫生院(
(略)(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从即日起,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9日(1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三、环评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联系地点: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作者(梦雨,已修改1次
附件1:1--
(略)卫生院.报批稿.pdf1.1MB,下载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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