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第五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运营单位: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6月13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五水厂验收报告文本(公示本).pdf1.3MB,下载次数0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