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华能澜沧江(普洱)
(略)的“
(略)地块(东经100°38′15.169″,北纬22°49′57.369″);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附件1:
(略)(略)大地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环境报告表.pdf1.0MB,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签字表.pdf399.8KB,下载次数0
附件3:附件5环保验收检测报告.pdf793.9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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