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船燃生产调和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验收意见-
(略)船燃生产调和配套技术改造项目.doc53.0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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