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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市三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北流市新丰镇等5个镇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一期)清淤疏浚物产销承包(项目编号:GXBLSB2024-G-003)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广西 - 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委托,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略)
(略):GXBLSB2024-G-003
项目基本概况: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治理总长度合计为151.69公里,清淤长度合计为122.138公里,各子治理工程项目清淤范围如下:
1.广西(略)Z0+000~Z11+200),沿途流经安平村、乡平村、深龙村、中和村等村屯。
2.广西(略)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清淤疏浚治理范围为六麻河境内的六麻河,治理总长度25.54公里,河道清淤疏浚长度22.89公里,治理起点位于上游南山村南清桥,终点位移下游升平村出口于北流河汇合口处。
3.广西(略)新丰河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清淤疏浚治理范围为新丰镇境内新丰河及其支流,治理总长度18.28公里,清淤疏浚总长度16.03公里。
4.广西(略)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清淤疏浚治理范围为(略)的里荣河和大坡外河及支流河段,治理河道总长度18.555km,清淤疏浚长度11.683km。
5.广西(略)岭南河等支流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清淤范围包括岭南河、石榴河、六沙河、沙垌河等4条河流,治理河道总长14.94km,清淤疏浚长11.33km。
6.广西北流河(略)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工程(平政镇、新丰镇、隆盛镇河段):清淤疏浚治理范围为北流河平政镇、新丰镇、隆盛镇河段,起点位于平政镇岭垌村,终点位于隆盛镇与清水口镇分界处,即清水口镇独门电站上游100m处,其中北流河平政镇河段治理河道长25.30km,清淤疏浚长18.25km,新建护岸长1.20km,北流河新丰镇河段治理河道长11.20km,清淤疏浚长9.82km;北流河隆盛镇河段治理河道长23.10km,清淤疏浚长17.36km。
招标下限价:48.52元/立方米。(按照(略)水利局第1年出让储量卵石为66.86万立方米,河砂为113.83万立方米,共180.69万立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年限):1年。
本项目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且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必须由牵头人获取:(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略)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3.单位:(略)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略)
1、时间:2024年5月16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获取:(略)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
2、递交、开标地点:(略)
3、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参加开标会。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风险提示
(一)疏浚物蕴含的砂石资源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的疏浚物是现状出让,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砂石含量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投标人参投标前应认真阅读与项目有关招标文件,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和了解,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清淤疏浚工程蕴含砂石资源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即视为对出让的疏浚物现状和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瑕疵的全部风险责任。
(二)清淤疏浚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略)(略)(略)的,由投标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砂石运输、上岸环节的监管,按要求对采砂船、堆砂场、采砂现场、上砂码头实施实时监控并接入广西河道采砂“(略)+”(略)落实砂石合法来源证明单制度。按要求将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出让情况、发证情况等基础信息录入广西河道采砂“(略)+”(略)。实时监控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在清淤疏浚经营权处置利用中,涉及劳工、土地、道路、用水、用电、通讯、林业、水土保持、旅游、交通、住建、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需办理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生产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四)清淤疏浚经营权处置过程中的设备安装、用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相关事宜由投标人与相关单位:(略)
(五)清淤疏浚经营权处置过程中涉及影响作业的因素如水电供给、排放、矿产品和废渣占地堆放处置、社群关系等由投标人自行处理解决(包括所需费用)。对处置过程中造成高陡边坡安全隐患、地灾隐患、占用和损毁土地、生态破坏等问题,投标人作为责任主体应及时履行治理和生态修复义务,通过综合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使工程项目范围内地质环境达到稳定,损毁的土地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以及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拒不履行高陡边坡治理和生态修复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招标人:(略)
(六)不可抗力对于权利履行的影响。招标人:(略)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略)
七、信息发布媒体:
(略)((略))、广西(略)(略)站((略).cn)发布。
八、联系事项:
1.招标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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