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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东丽区中医医院信息化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4969)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XFZB-2024-TJDL-ZF078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7.5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略)信息化维保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略)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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