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
(略)年产120万台家用搅拌机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1:1公示版-海厨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0.1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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