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现将《大庆油田合川001-89-X1零散气临时回收项目(改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专家组意见
公示日期: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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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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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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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大庆油田合川001-89-X1零散气临时回收项目(改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版).pdf639.5KB,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公示版).pdf961.5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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