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3万吨年金属破碎尾料回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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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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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意见)公示时间:
(略)——
(略)联系电话:
(略)
作者(134****5859,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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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略)3万吨年金属破碎尾料回收加工项目验收报告表(含验收意见).pdf9.7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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