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
(略)
5月13日对心理行为场地工程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2024-JJDDBG-G3211
评审结果5月13日,
(略)组织了竞争性谈判。至截止时间共4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只有2家供应商资质合格。根据相关法规。具体结果如下:
第一名:
(略),报价228000.00元(贰拾贰万捌仟元整)
第二名:
(略),报价330000.00元(叁拾叁万元整)。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4年5月16日-5月18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采购人:
(略)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报价人之间或者采购人:
(略)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成交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略)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略)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具有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收到损害的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在采购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向监督部门举报。
五、联系方式:
(略)
质疑联系人:
(略)
监督联系人:
(略)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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