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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GO711高速互通-21团-26团公路工程(第三合同段)混凝土采购招标

所属地区:新疆 发布日期:2024-05-1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师G0711高速互通-21团-26团公路工程(第合同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招标人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出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第二师 G0711高速互通-21团-26 团公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山脉南侧、塔里木盆地东北侧,库尔勒市东北方向的焉考盆地。项目路线大部分路段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焉考垦区境内,局部路段在巴州的和静县、焉考县及和硕县境内。根据本项目工可及初步设计批复,项目起点-21团段(K0+000~K184644.931)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总宽度22.5米;21团-终点段(K18+644.931~K126+923.433)采用双向二车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km/h,路基总宽度 12米。其中,22团、24团团场过境兼具市政功能,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师G0711高速互通-21团-26团公路工程(第合同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招标供货期:供货开始至全部工程完毕,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师G0711高速互通-21团-26团公路工程(第合同段)项目范围内,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交货时间: 合同签署后,项目部通知为准

质量保证期: 满足工程要求

本次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50.60


2

商品混凝土

C25

5424.10


3

商品混凝土

C30

7450.30


4

商品混凝土

C35

997.70


5

商品混凝土

C40一级配

207.90


6

商品混凝土

C50一级配

3832.40


7

商品混凝土

C50小石子混凝土

18.70


8

商品混凝土

C25高抗硫酸盐混凝土

1707.20


9

商品混凝土

C30抗硫酸盐混凝土

11968.00


10

商品混凝土

C35抗硫酸盐混凝土

905.30


11

商品混凝土

C40抗硫酸酸盐混凝土

1831.5


合计

34393.70


备注

1.表中数量为预计数,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招标人有权在供货期间对数量进行修正。

3.实际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清单,对照十一师集采平台对应内容填写,报价清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未提供资料、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

(一)资格要求

注册资金: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应当不低于263万元。

投标单位应有相应的生产资质或者有相应生产资质的厂家授权。

(二)业绩要求

近两年同类供货业绩不低于658万元(提供发票、结算等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十一师招商引资企业及园区企业、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3年净利润均大于零,后附财务报表。

应当附2021年至2023年纳税证明或者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四)信誉要求

4.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4.4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4.5应当提供近3年涉诉信息,不得隐瞒(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4.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允许参加的其他情形。

4.7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投标

(五)其要求

1、对于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将以供应链支付方式结算给乙方,为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银行承兑,半年期,贴息费和手续费等由乙方承担。

2商品混凝土运输距离包含在50公里之内

3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第二师及铁门关市的企业;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对明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它要求5项强制性资格评审条件,仍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扰乱投标秩序,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进行报名,标书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资格前审项目,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下载招标文,资格后审项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指定账户: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工程事业部;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 11550000000378006

行号: 304881041813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师G0711高速互通-21团-26团公路工程(第合同段)项目商品 混凝土采购招标标书费(可简写)

未缴纳招标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252897056@qq.com

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彭湖路33号北新大厦 收件人:康萌萌;电话:13079962110

如填报数据或电子版标书与纸质版标书有差异,以纸质版标书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见发布平台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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