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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公共卫生管理系统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医院委托,(略)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BH-DSZX(略)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项目内容:(略)
项目预算:25万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点为2024年5月31日14:3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略)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3.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获取:(略)
(一)获取:(略)
(二)获取:(略)
1.获取:(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略)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31日14:30(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七、采购人:(略)
(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人:(略)
(三)采购人:(略)
(四)采购人:(略)
八、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采购代理机构:(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略)
(五)采购代理机构:(略)
标书款和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
(略)(略)(略)
九、质疑方式:(略)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略)
十、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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