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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关于桂林市永福县永福镇法院北面1-702号(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法院公告
(略)(变卖)的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略)的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日10时至2024年7月3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略)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略);房屋结构:混合结构;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自建房。
变卖竞价时间:2024年6月1日10时至2024年7月31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变卖起拍价:(略),增价幅度(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变卖方式:(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三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了解清楚后自行处理。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纳,(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略)(略)
联系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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