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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东海街道伏户村委会12号伏户农用地3(地块一)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我公司受委托,对云东海街道伏户村委会12号伏户农用地3(地块一)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略)
(略)
地址:(略)
面积
租金
招租要求
1
TSYC0009-M
云东海街道伏户村委会12号伏户农用地3(地块一)
6010.49平方米
(9.02亩)
31570.00元/年
1、土地性质为国有农用地;租赁土地按净地出租,面积按出租公示面积为准,租赁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少量差异的(±10%),不影响合同总价;
2、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标准为31570.00元/年;仅作一般农用地使用;承租人在前三个月内(含三个月)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没收其未使用月数租金及合同租赁保证金;满三个月后出现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需提前一个月向出租人以书面方式:(略)
3、租金按年度缴纳,按先缴纳后使用的原则,承租人须根据签订合同的约定期限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4、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略)代收)缴纳一年的租金作为合同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5、该区域属于(略)域,不得饲养禽畜;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未使用月数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6、承租人在租赁土地上搭建(临时)建筑物,须向相关部门报批,同意后方可搭建。如私自违规搭建棚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须拆除地上搭建棚舍等建筑物时,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作任何补偿;
7、因政府建设或规划发展需要收回该土地的,承租人须在三个月内无条件退场,并按合同要求处置地上物,且对承租人不作任何补偿,若承租人未按要求在三个月内退场的,则视同放弃地上物处置,由出租人强制收回土地的,未使用月数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8、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基本公示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7日
二、费用:
(一)合同租赁保证金:按一年租金等额收取。
(二)中介费:按一个月租金计算((略)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7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延长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略)
1.(略)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略)
3.交款后,(略)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三)报名地点:(略)
联系电话:(略)
(四)竞价方式:(略)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略)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略)(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略)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略)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
扫描二维码获取:(略)
(略)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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