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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空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XCSD-(略)
项目所(略)(略)一、招标条件(略)人民法院空调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略)人民法院空调改造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略)人民法院空调改造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略)人民法院空调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略)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10时30分递交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工程#
电话:(略)-8005电子邮件:(略)@126.com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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