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临沧市镇康县人民法院2024年警用装备购置项目(一批次)

所属地区:云南 发布日期:2024-05-16
所属地区:云南 - 临沧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略)人民法院2024年警用装备购置项目(一批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略)人民法院2024年警用装备购置项目(一批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05月17日09:00至2024年05月23日18:(略)(网址:https://(略),凭企业数字证书CFCA(本平台办理)或云南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略)WT(略)项目名称:(略)
(略)产品名称:(略)
1新式警用七件套否否10套(略)
2训练海绵垫否否4块(略)
3酒精测试仪否否3个(略)
4手持金属探测仪否否3个200600
5训练式步枪是否2支(略)
6训练用菜刀否否2把100200
7防爆手套否否10副50500
8黑色防爆鞋否否10双(略)
9警用装备柜否否3组(略)
10鞋底金属探测仪是否2个(略)
合计:354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验收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略)(略).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略)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单位:(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3.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略)进行审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办理则不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注:(略)网站“(略)-用户手册-在线投标用户操作手册”,平台操作及CA(略)技术支持电话(略)6,业务问题咨询项目负责人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5:00(北京时间)4.2地点:(略)
4.4本次谈判项目采用线上谈判,谈判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按随机顺序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届时请供应商准备CA或CFCA证书解密标书。所有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供应商确认是否存在异议等。为节省标书解密时间,(略)(略)-用户手册”下载谈判申请人在线开标操作视频进行观看学习在线开标操作流程。如有异议,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略)
4.5该项目评审时采用电子评审。
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谈判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