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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02376号及蒙(2017)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0005113号转让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内蒙古 - 乌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略)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略)西、新华西街南33号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两宗不动产合计7120.49套内建筑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使用期限以实际情况为准
权利性质以实际情况为准房产类型综合用房
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户型以实际情况为准房屋朝向以实际情况为准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有装修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无
欠费情况无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无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无
评估基准日无
评估机构无
转让底价(元)(略).00元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略)
(略)(略)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总经理:(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无
特别告知
*本次转让的两处不动产均有出租,最终受让方购买后,转让方根据转让合同签订期为基准日,向最终受让方转付租户剩余租金。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略)(略)租期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2、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权属变更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仅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主体分别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略)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略)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实物交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略)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略)。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略)(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略)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责任、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6、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其中涉及转让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受让方须根据转让合同签订日作为计算日,计算剩余未使用期限相应费用,退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付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房产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8、因受让方原因,从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超过半年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的,视为违约,受让方应承担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0、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保证事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包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略)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略)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略)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略)指定账户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略)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1709:2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略)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
3.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赵经理:(略)
其他现场勘验:张经理:(略)
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3.受让申请书.doc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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