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核资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2024-SDYFD19-FW0507-01)
项目所
(略):山东省,
(略),
(略)一、
(略)核资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5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略)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因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丧失执业资质或限制执业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企业混改、IPO等重大影响执业质量等问题;与企业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且未参与本项目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
(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
(略)
七、
(略)受
(略)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
(略)核资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采购内容:
(略)核资审计项目。本项目共1个包:A1包:
(略)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有关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略)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因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丧失执业资质或限制执业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企业混改、IPO等重大影响执
业质量等问题;与企业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且未参与本项目资产评估相关工作;
(略)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略)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
(略)
2.2完成时间:按采购人:
(略)
2.3服务响应时间:对采购人:
(略)
3.采购文件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代理机构:
(略)
3.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3.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5.1采购人:
(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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