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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定安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通告

所属地区:海南 发布日期:2024-05-15
所属地区:海南 - 定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关于申报2024年(略)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通告-->(略)关于申报2024年(略)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通告 
为培育发展水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水稻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带(略))等有关规定,结(略)农业发展的实际,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现就申报2024年(略)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略)从事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证照齐全、章程齐全、财务台帐等管理规范的农业经营主体。
2.农业经营主体单季种植(服务)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亩。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种粮大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或土地承包证
三、项目扶持资金额及范围
(一)扶持资金:2024年安排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40万元重点支持2024年晚稻单产提升。补助标准充分考虑产出和总投入情况,在单产提升前提下,补助资金按照每亩总投入成本的30%,最高不超过150元进行补助。
(二)扶持范围:扶持建立水稻单产提升(略),推广优质品种、科学施肥、绿色防控、机收减损等水稻增产技术。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携带以上相关材料,(略)申请。(略)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实地考察审核,后审批认定为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实施主体。
五、有关要求
(略)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材料为农业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加盖农业企业(公司)或合作社公章,种粮大户则需签名(摁手印),并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受理。
4.咨询电话:(略)9,(略)
5.联系人:(略)
6.申报材料报送地址:(略)
特此通告。

(略)
                              2024年5月15日
关于申报2024年(略)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公告(略)关于申报2024年(略)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公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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