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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城综合管线下地工程一期答疑纪要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福建 - 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城综合管线下地工程一期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略)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修改为:“(略)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略)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1)工程违约分包处理“(11)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处罚承包人5万元人民币,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并取消履约担保金”修改为:“(11)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承包人按承包合同总额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并取消履约担保金。”












注:①本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略)
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③各投标人应(略)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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