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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关于对未办税户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5-17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略)等469户企业:
你(单位:(略)
现责令你(单位:(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将该文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未完成税务信息确认公告送达名单(469)户
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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