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BPO业务外包合作伙伴招募-变更公告(
(略):YT
(略)ZB)
项目所
(略):
(略)一、
(略)BPO业务外包合作伙伴招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公告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BPO业务外包合作伙伴招募;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BPO业务外包合作伙伴招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
(略)(以下简称“招募代理机构:
(略)
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1.1项目背景:根据《
(略)转型的通知》(沪联通企发/法律〔2022〕3号)要求,
(略)新增BPO业务相关职责,
(略)BPO业务的共同营销、业务运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撑工作。因
(略)席、人员、
(略)等外包合作伙伴。合作模式为全业务项目外包,即上海联通负责对整体项目进行管理、业务考核,由合作伙伴负责项目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坐席及办公场地、人员招聘及管理、项目执行等内容。
1.3审查方式:
(略)
1.5服务地点:
(略)
1.6项目类型:服务;1.7招募有效期:招募公告有效期2年,每半年发布一次。
1.8招募结果有效期:招募结果长期有效(后期根据运营规则及供应商后评估考核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2.申请人资格要求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募人和招标代理:
(略)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无。
2.3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略)财务要求(1)申请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
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
(略)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申请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略)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1)同类项目指:呼叫业务外包类。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
(略)(略)(https://inv-
(略).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19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略)信誉要求(1)未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
(略)(https://
(略).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19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串通投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5其他要求
(略)单位:
(略)
(略)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
(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申请。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
3.招募入围原则3.1入围原则:合格制:推荐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
4.招募文件的获取:
(略)
(略)招募文件获取:
(略)
1)申请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潜在申请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募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
(略)”(网址:https://
(略))完成注册工作,
(略)在册供应商。
(略)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
(略)
2)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
(略)上支付方式:
(略)
(略)招募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5.1纸质申请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递交纸质申请文件。
5.2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招募申请文件采用线上递交方式: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
(略))、
(略)(
(略))、
(略)(
(略))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略)
2024年5月17日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联通纪委。
九、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电子邮件:
(略)@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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