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厦门分行2024-
(略)机房值守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就2024-
(略)机房值守服务采购项目(
(略):GW2024-QY253)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
(略)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略)机房值守服务。具体包括:
1.终端设备代维服务:包括分行辖内部室、支行的PC、笔记本电脑、终端(含外设)、打印机、扫描仪、专线、网络等2636台(套)设备的维保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终端设备安装调试、网络调试、
(略)和应用软件安装调试、版本升级、故障处置、病毒清理、季度巡检、工程上线、技术改造和支持等,
(略)点搬迁、配合技术改造和支持等工作经常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完成。
2.中心机房值守服务:含正常上班日夜间(17:30-次日8:30)、周末和节假日全天值守,
(略)点报障,
(略)、
(略)、
(略)、
(略)、UPS
(略)、
(略)等告警信息,按规范及时接手、填报处置情况,在科技人员指导下协助处理,每3小时巡查机房,
(略)灯状态、温湿度数据,协助完成一卡通处理情况、公积金跑批情况等检查工作。
3.终端设备配件:包括PC、笔记本电脑、终端(含外设)、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一体机、扫描仪等计算机终端设备所需的各类零配件,网络布线辅材等。
采购估算金额为382.11万元,其中,终端设备代维服务241.41万元、中心机房值守服务95.7万元、配件费45万元。
服务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
(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略)
(2)投标人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4)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7)投标人须自主实施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
(略)
(8)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
(略)
(9)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10)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资格。须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
(略)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官方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略)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5.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通过公e
(略)(网址
(略))在线登记信息,登记完成后可到
(略)前台领取纸质文件,如需邮寄的联系前台办理(电话
(略),邮费到付)。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
(略)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6.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略)开标厅2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
(略));
(略)站(
(略).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其他补充事宜
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获取:
(略)
9.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总机)传真:
(略)
项目负责人:黄龙华、黄丽萍,
(略)、
(略),
(略)@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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