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力丰养殖场生猪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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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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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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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丰养殖场验收正文.pdf
(略)镇隆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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