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经审核申报材料批准,
(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现予以公告:
(略):澄行审批〔2024〕360号
单位: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略)
地址:
(略)
注册资金:贰佰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炳见
许可事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有效期限:2024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16日
监督电话:
(略)5
特此公告。
(略)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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