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唐山国际旅游岛鹏大海水养殖场海参养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检测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暑真实姓名,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附件1:附件5、验收监测报告.pdf2.7MB,下载次数0
附件2: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唐山国际旅游岛鹏大海水养殖场.pdf591.5KB,下载次数0
附件3:鹏大(1).pdf1.2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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