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略)
评审办法1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static/chinazb/Images/wxts.png)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