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精密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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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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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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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略)位
(略)圆润智谷21栋A、B段厂房,购买厂房总面积约2422.4m2(购买后对1F进行隔层,隔层后总建筑面积约3230m2)。购置电感器自动化生产流水线4条等生产设备及辅助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SQ电感器(点胶)产品2400万件;此外变压器产品、T-coer电感器产品均外包给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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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8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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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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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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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鑫润-验收报告(公示版).pdf844.0KB,下载次数0
附件2:鑫润-专家意见.pdf709.7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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