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
(略)(略)海川建材经营部高岭土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1日)。
(略)(略)海川建材经营部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公示(验收意见)
(略)(略)海川建材经营部高岭土加工项目.pdf1.3MB,下载次数0
附件2:公示验收报告-
(略)(略)海川建材经营部高岭土加工项目.pdf386.0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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