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承担废旧催化剂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略)
项目名称:
(略)
概况:
(略)废旧催化剂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位于
(略)文进行了备案变更,变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50平方米,改造现有一条废旧SCR脱硝催化剂再生生产线,产能由年回收再生6500立方米废旧催化剂SCR脱硝催化剂变更为年产20000立方米废旧SCR脱硝催化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人:
(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略)
评价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
(略)0
联系地址: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
(略)
②建设单位:
(略)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
(略)
⑤建设单位:
(略)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
(略)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
(略)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
(略)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
(略)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
(略)
七、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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