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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人民政府取暖煤采购项目,已经
(略)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采购方式:
(略)
四、采购文件名称:
(略)
五、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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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概况:取暖煤购置(详细技术参数见询价通知书)。
七、采购预算:154,000.00元
八、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获取:
(略)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6日(8:30-16:30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
(略)
十、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如果有)
5.国税和地税缴税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
6.社会保险费缴费相关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除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9:30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二、报价时间:2018年11月28日9:30
报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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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十三、提示:参与
(略)联系电话:
(略)
十四、
(略)和
(略)人民政府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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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联系人:
(略)
采购单位:
(略)
⑴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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