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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置富花园第15座17字楼C室

所属地区:香港 发布日期:2019-02-20
所属地区:香港 - 香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9/02/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S110000D(略)8
项目名称:(略)
资产类别房产
(略)
转让标的所(略)
挂牌价格614.62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略)
交易方式:(略)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前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6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即为对标的资产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已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标的资产交割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4)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香港特别(略)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5)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本次标的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的相关规定,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积极配合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若意向受让方因自身过错导致标的资产未能完成权属变更,转让方有权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可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如转让方决定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将全额扣除,扣除的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及相关经济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6)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略)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并自愿承担没有尽到上述了解义务导致的后果及责任。(7)同意标的资产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权属变更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权属变更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8)本项目以协议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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