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23SP001011兰桥雅居七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配电)物资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JHQF-WZ-2023-04-04-08)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7月2日
各相关投标人:
YS23SP001011兰桥雅居七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10KV配电工程(配电)物资采购(招标编号:NJHQF-WZ-2023-04-04-08)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交货地点 |
评标情况 |
001 |
标1包1:高低压设备 |
包1 |
江苏金和电气有限公司 |
1 |
1659.5888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 |
1659.930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扬州德云电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3 |
1658.960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
002 |
标2包1:变压器 |
包1 |
扬州德云电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1 |
312.880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 |
313.558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江苏金和电气有限公司 |
3 |
312.000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
003 |
标3包1:门禁系统 |
包1 |
江苏润坚哲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 |
76.1885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南京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 |
74.077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常州市其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 |
76.5485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
004 |
标4包1:电缆附件 |
包1 |
南京诺顿电气有限公司 |
1 |
26.590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南京宏之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 |
25.970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江苏松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 |
26.760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
005 |
标5包1:电力电缆
|
包1 |
江苏奇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1 |
1012.8917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飞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1013.167952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山东正泰电缆有限公司 |
3 |
1012.5795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
006 |
标6包1:安全工具 |
包1 |
南京宇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 |
20.680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南京安苏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 |
21.0506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
南京震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 |
20.1613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
007 |
标7包1:零星材料 |
包1 |
南京安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 |
121.6310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南京震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 |
122.750700 |
30 |
项目现场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海峡城海峡云谷科技园四栋405室
联系人:蔡工
电话:025-85552884
电子邮件:17413382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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