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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捆绑股权转让引进投资..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3-08-11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略)ZZ(略)
(略)增资扩股捆绑股权转让引进投资方项目公告
挂牌价详见公告
保证金115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结束日期(略)
是否延牌是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
项目公告受企业委托,(略)增资扩股捆绑股权转让引进投资方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引进投资方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略)
1.2.公开新增投资方数量:1名投资方(联合体视为1名)。
1.3.拟公开新增注册资本:13,421.0528万元,拟公开募集资金金额:46,168.4216万元。
1.4.拟股权转让注册资本:3,086.8421万元,拟公开转让价款:10,618.7368万元。
1.5.挂牌价:3.44元,挂牌价为每一元注册资本认购起始价。
1.6.本项目原股东均不参与增资扩股和受让股权。
1.7.增资企业员工不参与同步增资。
1.8.本项目引进投资方不涉及职工安置。
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
1.10.募集资金用途
拟利用本次募集的增资资金用于赣州豪鹏业务发展,渠道建设及产能扩张。
1.11.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略)股东会决议、(略)专题会议通过和福建省冶金(控股)(略)批准。
二、赣州豪鹏基本情况
2.1.赣州豪鹏简况
赣州豪鹏注册时间为2010年09月2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47.3685万元,经营住所(略)(略)水西钴钼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公司经营范围:废旧二次电池回收、处置、再生利用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与销售;硫酸镍、硫酸钴、碳酸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与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赣州豪鹏股权结构
(略)
股东名称:(略)
实缴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略)
4205.2632
47.00%
2
(略)
2800
31.294%
3
区汉成
1462.1053
16.341%
4
(略)
400
4.471%
5
祝捷
80
0.894%
合计
8947.3685
100.00%
2.3.赣州豪鹏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货币单位:(略)
年份
财务指标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1-3月
资产总额
15,412.62
17,079.80
16,264.14
15,555.27
负债总额
6,154.04
6,313.90
3,640.34
2,522.04
净资产
9,258.58
10,765.90
12,623.80
13,033.23
营业收入
18,804.12
22,667.88
27,520.99
4,377.75
利润总额
1,723.51
1,511.64
1,729.50
419.75
净利润
1,543.95
1,492.94
1,880.65
392.91
2.4.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后股东结构
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后,公司各股东持有注册资本及股东结构如下:
(略)
股东名称:(略)
实缴注册资本(万元)
所占比例(%)
增资
股转前
增资
股转后
增资
股转前
增资股转后
1
投资方
股东
增资

13,421.0528

73.8
股转

3,086.8421
2
(略)
4,205.2632
1,118.4211
47.00
5.00
3
(略)
2,800
2,800.0000
31.294
12.518
4
区汉成
1,462.1053
1,462.1053
16.341
6.537
5
(略)
400
400.0000
4.471
1.788
6
祝捷
80
80.0000
0.894
0.357
合计
8,947.3685
22,368.4213
100.00%
三、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3.1.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达成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报价不低于挂牌价,且经增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则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达成。
3.2.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终止条件
(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略)最终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转让方未能就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达成一致;
(略)其他因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当终结的情形。
四、意向投资方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私募基金(意向投资方若为私募基金,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程序并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其管理人应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并提供登记证明文件)。
4.2.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主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名,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资协议。
4.3.若意向投资方为企业法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略)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提供验资报告);
(略)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30%(需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略)意向投资方属于锂电动力电池上下游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4.若意向投资方为私募基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略)基金2022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须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
(略)私募基金认缴出资额(即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实缴出资不低于25亿元(提供验资报告),且该基金剩余存续期不低于4年(须提供合伙协议等证明材料);
(略)私募基金投资于锂电动力电池上下游企业成功案例不少于5个(提供投资项目股权证明文件);
(略)基金投资实控人具有锂电动力电池企业成功创业经历及相关锂电产业投资经验(提供锂电动力电池创业经历及投资证明文件)。
4.5.意向投资方须满足上述资格条件4.3或4.4,若意向投资方为联合投资主体,则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满足上述资格条件4.3或4.4。
4.6.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办理投资意向登记时须提供增资及股权转让公告期内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若出具多张的则需提供同一天的存款证明(若意向投资方为联合投资主体,则联合体各方银行存款证明合计不低于3亿元)。
4.7.(略)查询情况意向投资方(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失信记录。
4.8.(略)(略).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意向投资方(含联合体成员)相关的结果。
4.9.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意向投资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5.1.投资方与赣州豪鹏须在竞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厦门钨业办公场所签署《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
5.2.投资方在《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方支付全部增资款和股权转让价款,组织方在收到全部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和股权转让价款分别划转至赣州豪鹏和厦门钨业指定银行账户。
5.3.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六、公告期限: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投资者,则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4年7月24日,顺延期间征集到意向投资者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竞价文件的领取
7.1.意向投资者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略)
7.2.意向投资者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略)
八、意向投资者报名
8.1.意向投资者资格:交纳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略)(略)(略)对接本项目进行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者才具备意向投资者资格。
8.2.竞价保证金
(略)竞价保证金金额:11500万元(增资保证金9300万元,股权转让保证金2200万元)。
(略)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略)
(略)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略)
8.3.(略)并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略)意向投资方须自行登录进入“(略)(略))”(略)并搜索找到本项目详情页点击“报名并提交保证金”按钮进入报名。意向投资方报名必须勾选“已阅读并接受《报名须知》与已阅读并提交《受让承诺书》”,(略)络竞价。意向投资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17:00时前自行完成“(略)(略))”(略)并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意向投资方应在“(略)(略))”(略)增资扩股项目、(略)增资扩股捆绑股权转让引进投资方项目进行报名)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参与竞价)均由意向投资方承担。
8.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略)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九、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办公场所:(略)22层
十、特别提示:标的企业详细情况以尽职调查为准,意向投资者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本次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者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者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等全部披露内容以及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流程,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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