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北边、大同路西边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6880058)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3-08-15
所属地区:广东 - 河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业务项目
更新时间:2023/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立即查看)受业主单位:(略)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略)方式:(略)
2.竞买人如欲(略)确认是否可行(略)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略)交割手续。因未(略)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公告
[(略):粤((略))(略)]进行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年9月1日(略)时至(略)年9月2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略)址***名下位(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及(略)查封。具体拍卖标的范围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物情况:精装,有租赁。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略)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标的物现有瑕疵、未缴纳的各项罚款、物业费用及其他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略)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自行咨询税务机关。物业费、天然气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略)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略)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略)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略)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8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略)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略)将冻结竞买人(略)宝账户内的资金人民币(略)(略)(略)(略)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指定账户(户(略),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略),账号:(略),并注明“(略):((略))粤(略)执(略)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略)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略)-(略)
监督咨询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略)年8月(略)日
FF(略)E;()DD(略)E;EE(略)E;'(略)站会员级别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如需了解项目内容请咨询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微信:(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