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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行政中心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3-08-29

泾县行政中心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3061

二、项目名称:泾县行政中心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合工质能双碳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工大智能院F424室

成交金额:10356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泾县行政中心大楼位于宣城市泾县谢园西路1号,本次项目覆盖范围包含一栋九层主建筑,两栋三层辅楼,总建筑面积约为24000㎡

服务要求:泾县行政中心大楼综合能源服务,对泾县行政中心大楼电、水能耗费用进行费用托管。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六年

服务标准:1、质量要求应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范围内的所有改造内容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受采购人验收并一次交验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年友、史念湘、吴静(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2002]1980号文件及[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按照服务期内合同总价的60%收取,金额为:36825.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谢园西路1号、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鑫城B5-101,联系电话:15256322046、1555638916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泾县谢园西路1号

联系方式:15256322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鑫城B5-101

联系方式:15556389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陶女士

电话:15256322046、15556389160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3-08-29 15:22:32

  • 中心审核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3-08-29 15:30:3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泾县行政中心大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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