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无锡国鑫售电有限公司40%股权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3-10-09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40%股权
(略)WXCQG23039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略)国联发展(集团)(略)于2023年8月23日批准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3/10/9挂牌终止日期:2023/11/17
(略)
(略)
(略)
(略)(略)MA1NGKJ29Y
注册资本(万人民币)2000
法定代表人牛曙斌
(略)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售电业务;电力工程咨询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销售、租赁(不含融资租赁);利用自有资金对电力项目进行投资;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0
所属行业电力生产业
其他-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略)持有40%(略)持有36%股权中和能源在线电子商务(苏州工(略)(略)持有24%股权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资产总额(万元)2104.92
净资产(万元)2078.4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99.56
利润总额(万元)35.28
净利润(万元)32.83
2023年08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报表数据)资产总额(万元)2108.75
净资产(万元)1990.6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158.48
利润总额(万元)-77.25
净利润(万元)-77.08
(略)
(略)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703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略)
评估基准日(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略).91
负债总计151.16
151.16
净资产(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811.5
特别事项说明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无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无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无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无
(略)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无
(略)国有股性质变化无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其他重要事项1、根据《评估报告》:①(略)开具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500万元,保函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略)无锡分行缴纳500万元保证金。截止评估基准日,(略)其他货币资金余额5,143,718.06元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②(略)于2023年3月在位(略)线--期工程项目(车辆段)房屋征收工作启动告知书》。征收工作开展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起。(略)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中约定“9.8如遇政府对项目进行拆迁,导致光伏电站需拆除的,光伏拆迁方案应经过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光伏电站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由乙方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所有与光伏电站相关的拆迁补贴、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拆迁补助、奖励)等权益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要求拆迁单位:(略)
转让底价811.51万元
交易条件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略)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24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略)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7031号《评估报告》。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3]A1313号《审计报告》。
其他说明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略)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80%收取。
联系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3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