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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环卫园林局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海南 发布日期:2023-10-09
所属地区:海南 - 万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0/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环卫园林局(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略)
品目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采购单位:(略)
(略)(略)公告时间2023年10月09日16:18
获取:(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预算金额¥64.2381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项目概况
(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略)名门广(略)D503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NZS-(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64.2381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2381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证后管理项目,详见《用户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按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到期后,如乙方满足甲方服务要求,届时可考虑续约合同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同时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 址:海南(略)名门广(略)D栋503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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