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3-10-24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业务项目
更新时间:2023/10/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立即查看)受业主单位:(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略)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
品目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采购单(略)人民法院
(略)(略)公告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
获取:(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略)
预算金额¥(略).(略)(人民币)
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略)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附件:
附件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pdf
项目概况
(略)安检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略)(略)-工(略)-(略)(代理机构:(略)
项(略)安检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略)(略)(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略)(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略)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略)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与采购人:(略)
三、获取:(略)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至(略),下午(略)至(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略)
方式:(略)
售价:¥(略).0(略)(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
五、开启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
地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申请人在获取:(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略)及被委托人(略);
3、未被列(略)站(***)失信被执(略)站(***单的截图。
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磋商文件工本费(略)/本,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