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3-11-06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业务项目
更新时间:2023/11/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立即查看)受业主单位:(略)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略)年(略)月6日至(略)年(略)月5日为止。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应详细说明修改内容及依据等,并留下具体联系地址:(略)
联系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广(略)市剑阁(略)
(略)年(略)月6日
附件:
广(略)市剑阁(略)
(略)
移动(略)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略)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略)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决(略)(略)移动(略)域(以下简称:(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略)划定范(略)修城坝全域。
二、(略)移动机械类型:国一及以下标准((略)年(略)月1日前生产)装用(略)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略)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略)市剑阁(略)
(略)年(略)月6日
()DD(略)E;EE(略)E;FF(略)E;-->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