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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1月01批次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 发布日期:2023-11-17

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1月01批次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CD-JAMZ23-1101WZJT)

相关应答人:

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1月01批次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标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公示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包名称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CD-JAMZ23-1101WZJT-01

10kV电力电缆

江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CD-JAMZ23-1101WZJT-02

铁附件

流标

CD-JAMZ23-1101WZJT-03

电缆附件

航大电气有限公司

CD-JAMZ23-1101WZJT-04

交流隔离开关

上海西大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CD-JAMZ23-1101WZJT-05

充电桩

流标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及授权人签字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2197626@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标包号+包名称+投标人名称”)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电话:18770065163

电子邮箱:1632197626@qq.com

 

采购人: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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