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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恒源路(阳光大街-恒祥大街)项目绿化工程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日期:2023-11-16
所属地区:河北 - 保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付款方式:(略)
2023年11月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书
一、招标主体:
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设备类别:一般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运输车、挖掘机等租赁
2、租赁期限:自2023年11月21日设备开始进场,使用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其工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法。
四、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现场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对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略)
1、报价要求:参与报价单位:(略)
2、现场联系人:(略)
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略)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略)(阳光大街-恒祥大街)项目绿化工程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备注设备招标明细设备名称:(略)
挖掘机75台1.00台班34.(略)
自卸汽车普通台1.00台班25.(略)
吊车12t台2.00台班20.(略)
洒水车普通台5.00台班52.(略)
运输车普通台3.00台班2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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