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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人民医院配电设备及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3-11-20
所属地区:福建 - 龙岩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LYHRC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17.7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配电设备及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略)已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一、(略):LYHRCZC(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项目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④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略)站获取:(略)
2、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略)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承诺函》。采购人:(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时间:自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略)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的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略)(略)),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略)
九、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略)
磋商保证金以对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龙岩分行
(略)(略)
十、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略)
十一、以上如有变更,采购人:(略)
十二、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3年11月20日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略)
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略)配电设备及柴油发电机组维保采购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77000
1700
注:
1、供应商应按合同包投标,(略)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略)
2、供应商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3、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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