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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7#酿造车间智能行车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3-11-28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7#酿造车间智能行车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略):JA(略)
(略)的委托,对“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7#酿造车间智能行车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略)
一、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略)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招标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交货及安装地点:(略)
2、项目规模:智能行车14套,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安装及调试周期:接发包人通知后,150日历天内完成智能行车本体及其附件的供货、安装、调试,具备投料试生产条件。
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智能行车本体及其附件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及检验、试运行、消缺、验收、培训、最终交付投产和陪产、售后服务等,同时包含钢吊车梁校平,属于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52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械制造、安装。
(3)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份已投入使用的酿酒智能行车(具备抓斗自动抓料、吊斗自动运输功能)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①须提供合同。如项目已验收,须同时提供验收证明材料;如项目未验收,须同时提供正在使用的业主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略)
②若合同(含技术协议、设备清单等)及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无法体现同时具备抓斗自动抓料、吊斗自动运输功能,须提供业主单位:(略)
(4)投标人((略)(略))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a.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天8:30至17:30。
2、报名方式:(略)
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料提交后由招标代理:(略)
4、(略)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略)
5、招标文件获取:(略)
五、标书提交截止时间本项目标书提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六、(略)(https://(略))、(略)(略).cn/)、(略)(略)(略)(略))上发布。
七、投标担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方式:(略)
八、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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