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回收商:
(略)2023年第一批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回收商资质审查的回收商自2023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前办理2023年年度保证金相关事宜(附件1)
(略)供应商服务大厅签订《
(略)上竞价销售协议书》(附件2)(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位:
(略)
2023年年度保证金将于2023年5月10日起生效,
(略)的竞价活动的回收商需满足以下条件:(1)已完成2023年年度保证金的办理;(2)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略)上竞价销售协议书》签订,或2021年-2022年所签订的《
(略)上竞价销售协议书》仍在有效期内。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回收商及未通过本次资质审查的回收商,
(略)开展的竞价活动。
回收商应保证自己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ECP2.0平台将随时监测回收商已获资质信息页面中的证书信息,若回收商上传的所有证书信息中任一资格证书有效期到期,ECP2.0平台会自动将该回收商从回收商库中移出。被移除的回收商将变为资质失效的状态,
(略)后续开展的竞价活动,
(略)(略)上竞价,则须重新填报、上传新的资质证书,并等待参加下一批次的资质审查。
供应商服务大厅地址:
(略)
报废物资销售协议签订联系电话:
(略)
保证金办理联系电话:
(略)
供应商服务大厅咨询热线:
(略),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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