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警用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略)人民法院的委托,
(略)就警用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略)(略)人民法院警用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AZC-
(略)-LS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警用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完成后15日内完成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
(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
(略)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
(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的。
三、获取:
(略)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获取:
(略)
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
(略)(略)《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略)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略)
3、磋商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略)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18条。
采购单位:
(略)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