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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3-12-07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略)(略)23层)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T-X-(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8.75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5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略)
合同包
采购标的
预算金额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保证金
1
(略)人民检察院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
287500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28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对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略)
(2)单位:(略)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③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略)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特定条件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对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余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询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涉及提交原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涉及提交复印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二)、询价保证金及购买询价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榕城支行
(三)、E-mail:(略)@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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