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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银川市聚盛物资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资产公开竞价转让公...

所属地区:宁夏 发布日期:2023-12-11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等7户债权资产。
一、(略)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略)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51,091,567.80元。其中:本金30,0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20,775,451.30元,其他债权316,116.5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00年12月25日,营业期限为2000年12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66329T。(略)(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200万元,股东徐建国认缴出资额1200万元;注册地址:(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略)成立于2001年12月20日,注册地址:(略)
2、(略),成立于2001年1月8日,注册地址:(略)
3、(略)成立于2003年3月18日,注册地址:(略)
4、(略)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地址:(略)
5、(略),成立于2010年12月20日,注册地址:(略)
6、夏凤霞,女,汉族,现(略)
7、徐建国,男,汉族,现(略)
8、徐佳,女,汉族,现(略)
9、夏凤琴,女,汉族,现住银川(略)
10、张文明,男,汉族,现(略)
11、刘安,男,汉族,现住银川(略)
12、夏凤莲,女,汉族,现住银川(略)
13、李莉,女,汉族,现(略)
14、李军,男,汉族,(略)
(四)诉讼执行情况
(1)2530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2017年10月17日,(略)新城支行对上述借款中的2530万元向(略):NY(略)(略)、NYOl(略)(略)、NY(略)(略)、NYOl(略)(略)、NY0l(略)(略)、NY(略)(略)l)涉及的2330万元借款在最高额151万元范围内;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原告实现抵押权后,被告徐建国、夏凤霞、(略)追偿;④(略)新城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略)、保全费5OOO元,(略)、徐建国、夏凤霞、徐佳、(略)、夏凤琴、张文明、(略)、刘安、夏凤莲、(略)、李莉、李军、(略)、黄伟、汤涛负担。
(2)470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2017年12月1日,(略)(略)),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原告实现抵押权后,(略)追偿;三、被告徐建国、夏凤霞、徐佳、(略)、夏凤琴、张文明、(略)、刘安、夏凤莲、(略)、李莉、李军、(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后,(略)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略)(略)、徐建国、夏凤霞、徐佳、(略)、夏凤琴、张文明、(略)、刘安、夏凤莲、(略)、李莉、李军、(略)、黄伟、汤涛、(略)负担。
目前该债权已全部进入执行程序。
(五)瑕疵披露
部分抵押物为租赁状态,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略)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略)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26,096,266.42元,其中:本金15,891,329.89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9,995,958.53元,其他债权208,978.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05年8月,(略)(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股东为鲁维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90760XJ,营业期限为2005年8月3日至2025年8月2日,注册地:青(略),法定代表人鲁维云,营业范围:煤炭运输、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吊销日期2023年6月30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略),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1200.1万元,股东周茂荣、沙吉海、吴允光、张丽娟、刘红英、刘恒、张晓萍、赵海洋、冯晓兰、朱振宁、魏永花、李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营业期限为2012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2日,(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宁夏回族(略)区((略)南),法定代表人周茂荣,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2、(略),成立于2002年7月,(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为2002年7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95813XG。注册资金3200万元,股东焦志高、张邯。注册地:宁夏(略)营业房,法定代表人焦志高,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钢材、自动化设备、阀门及管材配件、电线电缆设备、电器机械设备、五金工具、机电设备、电器用具、电子产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汽车配件及用品、仪器仪表、体育器材用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服装及日用百货、工矿配件及工具、消防器材及配套设备、润滑油、轻纺产品、电力电工设备、电工电料及其元器件、通讯设备及产品、石油专用设备及配件(不含特种设备)、建筑五金、冶金原料及铸铁管、有色金属机及加工材料(不含危险及毒物质)、木材及制品、动力设备、包装物、水泥及制品、玻璃制品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汽车租赁;装卸搬运;广告印刷及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销售;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水暖施工;电气安装;油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油田技术咨询开发及服务;节能环保技术咨询及服务;石油钻采、钻前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已停产。
3、周茂荣,男,汉族,现住青(略)
4、焦志高,男,汉族,现(略)
5、鲁维云,男,汉族,现住青(略)
6、陈桂峡,女,汉族,现住青(略)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1)400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2017年10月23日,(略)未按照2017年6月12日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略)(略)(略)、周茂荣、朱淑珍、焦志高、陈学芬、鲁维云、陈桂峡诉(略)l(略))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⑥(略)吴忠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略),诉讼保全费5OOO元,(略)(略)(略)、周茂荣、鲁维云、焦志高负担。
(2)300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2017年10月23日,(略)未按照NY(略)(略)《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略)(略)(略)、周茂荣、朱淑珍、焦志高、陈学芬、鲁维云、陈桂峡诉(略):青房他证青(略)字第(略))享有优先受偿权;④(略)(略)、周茂荣、鲁维云、焦志高对上述第二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略)(略)、周茂荣、鲁维云、焦志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略)行使追偿权,⑤(略)吴忠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795元,保全费(略),共计36,(略)(略)(略)、周茂荣、鲁维云、焦志高负担。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3)300万元债权及诉讼情况
2017年10月23日,(略)未按照NY(略)(略)《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略)(略)(略)、周茂荣、朱淑珍、焦志高、陈学芬、鲁维云、陈桂峡诉(略):青房他证青(略)字第(略))享有优先受偿权;④(略)(略)、周茂荣、鲁维云、焦志高对上述第二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略)(略)、周茂荣、鲁维云、焦志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略)行使追偿权,⑤(略)吴忠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略),保全费(略)(略)(略)(略)、周茂荣、鲁维云、焦志高负担。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4)400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2017年10月23日,(略)未按照2017年6月12日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略)(略)(略)、周茂荣、朱淑珍、焦志高、陈学芬、鲁维云、陈桂峡诉(略):l(略))享有优先受偿权;⑥(略)吴忠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略),保全费(略)(略)(略)(略)、周茂荣、鲁维云、焦志高负担。
(5)400万债权诉讼情况
2017年10月23日,(略)未按照2017年6月12日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略)(略)(略)、周茂荣、朱淑珍、焦志高、陈学芬、鲁维云、陈桂峡诉(略)l(略))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⑥(略)吴忠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略),诉讼保全费5OOO元,(略)(略)(略)、周茂荣、鲁维云、焦志高负担。
经申请后,(略)之一《执行裁定书》,(略)为上述五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2023年6月9日,(略)《执行裁定书》,(略)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该案的该次执行程序。
(五)瑕疵披露
该项目的抵押物已处置,故处置债权为保证债权。
三、(略)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略)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12,339,982.03元。其中:本金7,0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5,292,386.03元,其他债权47,596.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03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夏建云,注册资本1680万元,股东夏建云出资960万元,占比57.14%,杨静出资720万元,占比42.86万元;注册地址:(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略),成立于2000年12月25日,营业期限为2000年12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066329T。(略)(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200万元,股东徐建国认缴出资额1200万元;注册地址:(略)
2、(略)成立于2001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夏凤琴,注册资本2080万元,股东夏凤琴、张文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自200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9日。注册地址:(略)
3、徐佳,女,汉族,(略)
4、夏凤霞,女,汉族,(略)
5、夏凤琴,女,汉族,(略)
6、夏建云,男,汉族,(略)
7、张文明,男,汉族,(略)
8、徐建国,男,汉族,(略)
9、杨萍,女,汉族,(略)
10、杨静,女,汉族,(略)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1)3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
(略)商业房在41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③被告夏建云、(略)、夏凤霞、徐佳、(略)、夏凤琴、杨静、张文明、徐建国对以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债权人宁夏银行新城支行(略)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已终本执行。
(2)4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
(略)商业房在41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③被告夏建云、(略)、夏凤霞、徐佳、(略)、夏凤琴、杨静、张文明、徐建国对以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债权人宁夏银行新城支行(略)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已终本执行。
(五)瑕疵披露
抵押物中(略)处于被占用状态。
四、(略)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略)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1,724,186.73元。其中:本金1,0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716,984.73元,其他债权7,202.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14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略)707389F,法定代表人鲁海兵,注册资本200万元,(略)(自然人独资),鲁海兵为股东,持股比例100%。注册地址:(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略)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地址:(略)
2、鲁维云,男,汉族,住宁夏青(略)
3、鲁海兵,男,汉族,住宁夏青(略)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略)《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①(略)青铜峡支行借款100万元及利息(按合同利率约定自欠息之日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②(略)、鲁维云、鲁海兵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略)追偿。
2018年7月12日,因债务人及担保人未按照(2018)宁0381民初1172号《民事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略)青铜峡支行向青(略)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4月6日青(略)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略)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2022年12月13日青(略)执行裁定书,裁定:(略)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五、(略)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略)400万元本金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合计8,465,333.33元,其中本金4,0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4,465,333.33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地址:(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略)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地址:(略)
2、保证人赵柯,男,(略)
3、保证人祁正平,男,住石(略)(略)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略)民事调解书:①(略)银川分行借款本金400万元,利息936133.33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3月31日),本息合计(略).33元。于2017年11月15日前偿还利息936133.33元;于2017年12月15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于2018年1月15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有一期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略)银川分行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②(略)、赵柯、祁正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案件受理费(略)(略)(略)、赵柯、祁正平负担。
(略)(略)。六、(略)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略)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8,588,991.62元。其中:本金4,0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4,565,846.62元,其他债权23,145.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地址:(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略)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地址:(略)
2、保证人赵柯,男,(略)
3、保证人祁正平,男,住石(略)(略)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略)民事调解书:①(略)银川分行借款本金400万元,利息936133.33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3月31日),本息合计(略).33元。于2017年11月15日前偿还利息936133.33元;于2017年12月15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于2018年1月15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有一期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略)银川分行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②(略)、赵柯、祁正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案件受理费(略)(略)(略)、赵柯、祁正平负担。
该债权已(略)
七、(略)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略)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12,528,184.62元。其中:本金7,200,000.00元,利息5,279,850.62元,其他债权48,334.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暂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企业类型:(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洪跃辉,男,汉族,(略)
2、刘宏彬,男,汉族,(略)
3、石炜,男,汉族,(略)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1、100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经审理,(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依次在最高额600万、25万、26万、69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略)西塔支行实现抵押权后,被告石伟、陈学华、刘宏彬、(略)追偿。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2、275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经审理,(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依次在最高额600万、25万、26万、69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略)西塔支行实现抵押权后,被告石伟、陈学华、刘宏彬、(略)追偿。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3、225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经审理,(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依次在最高额600万、25万、26万、69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略)西塔支行实现抵押权后,被告石伟、陈学华、刘宏彬、(略)追偿。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4、51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经审理,(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依次在最高额600万、25万、26万、69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略)西塔支行实现抵押权后,被告石伟、陈学华、刘宏彬、(略)追偿。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5、69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经审理,(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依次在最高额600万、25万、26万、69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略)西塔支行实现抵押权后,被告石伟、陈学华、刘宏彬、(略)追偿。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五)瑕疵披露
(略)3号公寓2908、2909室,(略)A号楼15层均为租赁状态,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略)为被占用状态。八、处置方式:(略)
九、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略)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略)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十、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8日。
十一、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十二、(略)址:2024年1月9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网址:https://zc-(略),用户名:(略))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十三、挂牌价格:10,30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略)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略)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主管部门联系人:(略)
(略)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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