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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安检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3-12-12
所属地区:福建 - 南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略)2层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FJHJ【2023】DL-029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2.03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3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略)
采购标的
数量
(略)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行业划分
1
1-1
(略)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安检设备采购
1(项)
320300

3203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启动开始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信用记录书面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略)的查询结果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货物)类模板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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