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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27)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一街区81幢207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3-12-22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略)
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略)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2日10时至2024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略)
评估价:54.54万元(大写:伍拾肆万伍仟肆佰元整)
起拍价:38.178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4万元。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本次拍卖的拍卖对象为邱**(略)共97.06㎡住宅房地产,包括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拍卖对象权属状况
1、拍卖对象不动产权利状况
1.1拍卖对象房屋权属登记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记载事项,拍卖对象房地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如下:
表1拍卖对象不动产权证登记状况一览表
权利人
(略)
房地座落
建筑结构
房屋所在层数/总层数
用途
建筑面积(㎡)
备注
邱**
皖(2022)和县不动产权第(略)
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略)
钢混
2/27
住宅
97.06
合计
97.06
1.2拍卖对象土地权属登记状况
截止价值时点2023年9月18日,根据委托方提供《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记载事项,拍卖对象对应土地权属登记状况如下表所示:
表2拍卖对象土地登记状况一览表
土地使用者
邱**
(略)
——
座落
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略)
(略)
——
(略)
——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85年3月6日
共有宗地面积(㎡)
42140.00
2、拍卖对象他项权利情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于价值时点2023年9月18日,(略)和县支行,(略):皖(2022)和县不动产证明第(略)号,债务履行期限:2016年12月12日起2046年12月12日止,登记时间:2022年2月18日。
由于本次拍卖目的为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拍卖,拍卖结果不应当考虑拍卖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影响,故本次拍卖时视为拍卖对象无查封、未设立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
(三)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1、拍卖对象土地实物状况
(1)宗地名称:(略)
(2)宗地四至:东至S124省道、南至G346省道、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3)宗地地形:宗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土地承载力较好;
(4)宗地形状:宗地形状规则,近似矩形;
(5)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外“六通”((略)、通电、通讯、给水、排水及通气),具体情况如下:
①通路:南至G346省道;
②通电:接市政供电管线;
③通讯:(略)
④给水:接市政自来水管线;
⑤排水:接市政排水管线;
⑥通气:接市政天然气管线。
2、拍卖对象建筑物实物状况
(1)座落: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略)
(2)规模: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97.06㎡;
(3)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4)建筑结构:钢混结构;
(5)所在层数及层高:总层数27层,所在2层,内部净高约2.9米;
(6)建成时间:约2018年;
(7)室外装修:室外墙体涂料;
(8)室内装修: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18日对本拍卖报告中的拍卖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拍卖对象现状为住宅,入户防盗门,室内毛坯。
(9)设施设备:(略)栋有电梯,水、电、卫设施齐全。
(10)利用现状:拍卖对象现状空置;
(11)完损情况:根据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建筑物地基和基础未发现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构件和围护墙较好,地面及墙面平整,顶棚完好无脱落现象。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略)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和县支行,账号((略)0141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十一、联系地址:(略)
监督电话:(略)
拍辅机构:(略)(朱女士—微信:(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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